(一)准备起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材料,起诉状详细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等)、事实与理由,即便没证据,也要在诉状里陈述婚姻状况和离婚原因,像感情不和、分居等。
(二)等待法院审理。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庭审情况判断,若首次起诉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判不准离婚。
(三)二次起诉。若首次未判离,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通常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