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在特定法定情形下需按合理价格回购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股东的股权,若不能达成收购协议,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公司股权回购有三种法定情形,包括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条件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在这些情形下,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要求公司回购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若股东与公司就股权收购无法达成协议,股东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让股东在对公司重大决策有异议时能合理退出。若遇到公司股权回购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