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即使获得谅解书,也不能放松对案件的重视,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争取获得更有利的处理结果。
(二)被害人及其家属出具谅解书时,要明确其作用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而非免除刑事责任,应谨慎考虑后再决定是否出具。
(三)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要严格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是否判刑,不能仅因有谅解书就忽视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表明是否判刑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定,谅解书只是从轻处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