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被美容院诱导消费并做了项目,通常是可以退的,但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前提是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未“获得过相同商品或服务”。若能证明美容院存在夸大效果、隐瞒风险等诱导消费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虚假宣传或隐瞒行为消费,有权要求退还费用,若构成欺诈,还可主张三倍赔偿。
即使不能证明诱导消费,若美容服务合同具有较强人身属性,消费者不愿意再接受服务,合同实际无法继续履行,法院也可能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判决解除合同,退还部分费用。不过,若美容院能证明宣传真实且消费者自愿付费,或消费者已接受大部分服务,可能会影响退费金额或无法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