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司资金19万,应尽快全部归还资金,这是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
(二)若挪用时间短、未造成公司损失,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资金流转记录、公司未受损失的证明等,争取在司法环节获得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结果。
(三)若挪用时间长或用于非法活动,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交代情况,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