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尾全责走保险通常无需支付折旧费,因为我国没有明确法律条文支持索赔折旧费,且保险公司理赔主要补偿事故直接损失,折旧费不在此列。
(二)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自愿支付折旧费。
(三)若对方起诉且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折旧损失严重,如新车刚买不久就发生重大碰撞,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适当赔偿,但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较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里的赔偿主要指事故直接损失,折旧费一般不在赔偿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