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十万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应主动自首、争取立功、如实坦白,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以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犯罪嫌疑人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情形,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考虑从重处罚。同时被害人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向警方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