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主体:若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担责。
(二)保留证据:及时就医并留存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医疗凭证,以此确定损失。
(三)协商赔偿:与监护人协商,赔偿范围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四)提起诉讼: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由法院审理判决。
(五)财产支付:若患者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