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以及围绕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相关证据。
(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三)法院受理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
(四)进入审理阶段,法院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认定破裂,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裁判;若认为感情未破裂,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五)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