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想获得离婚损害赔偿,需收集男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的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
(二)若主张家务补偿,女方要准备好能证明自己在婚姻中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证据,像子女教育支出凭证、照顾老人的相关记录、协助对方工作的证明等。
(三)双方先尝试自行协商补偿或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若协商无果,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