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婚前协议时,双方要确认彼此都具有正常的认知和决策能力,能够理解协议内容和后果。
(二)协议内容需是双方真实想法的表达,不存在一方被欺骗或强迫签订的情况。
(三)协议条款不能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比如不能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等内容。
(四)婚前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如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