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准备孩子出生证明、己方抚养花费凭证、对方收入证明等,以此证明亲子关系、自身抚养支出和对方支付能力。
(二)书写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确定抚养权归属、索要抚养费数额等)、事实与理由。
(三)递交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四)参加庭审:法院安排开庭后,围绕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数额陈述观点、出示证据,证明能为孩子提供更好成长环境。
(五)等待判决及上诉:等待法院判决,若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