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送达方面:先尝试直接送达,若被告拒绝接收诉讼文书,可留置送达;若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均无法实现,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限即视为送达。
(二)被告缺席判决方面: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审理时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会综合原告提供的证明被告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自己更有利于抚养子女等现有证据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