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保密协议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按照协议约定执行赔偿。若觉得约定过高或过低,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
(二)若协议未约定赔偿标准,赔偿数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可参考保密信息商业价值、违约行为情节、权利人实际损失、违约方获利情况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