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起诉离婚进程,尽量选择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情况,让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这样能在三个月内审结。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离后,要注意保存好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增加判离几率,减少后续时间成本。
(三)配合法院工作,避免出现无法送达需公告送达的情况,若涉及鉴定等事项,积极推进相关流程,以缩短审理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