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款时约定利息且利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出借人能按约定要利息。
(二)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出借人主张借期内利息,通常法院不支持。
(三)未约定逾期利息或约定不明,出借人可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利息,要求借款人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四)约定借期内利息但未约定逾期利息,出借人可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借期内利率索要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