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律无“青春损失费”概念,普通离婚主张该费用难获法院支持;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法定过错,双方可协商财产分割等,一方自愿补偿法律不禁止。
法律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法,所以在普通离婚时,单纯以青春损失为由要求赔偿,缺乏直接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但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依据法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由法院综合过错方过错程度、经济能力以及无过错方所受损害等因素判定。若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不能基于青春损失获得赔偿,不过双方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自行协商,一方自愿给予对方经济补偿,法律是允许的。如果在离婚赔偿等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