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信用卡诈骗数额5000元的情况,由于未达到入罪标准,不会按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但当事人要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防止累计数额达到入罪标准。
(二)因为此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当事人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