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后,仔细阅读,清晰了解原告的诉求、事实及理由。
(二)在规定的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表明对原告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的态度,反驳不合理之处。
(三)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确保证据真实、合法且与案件相关。
(四)若对方侵害自身权益,考虑在规定时间内提起反诉。
(五)按照法院通知参加庭审,遵守庭审纪律,充分陈述观点和理由。
(六)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时,可聘请律师代理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