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类材料:准备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以此证实与案件的关联性。
(二)证据类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医疗机构、公安机关等出具。
2.亲属关系证明,去户籍管理部门、居委会等开具,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
3.遗产清单及相关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折、股权证等,明确遗产范围和价值。
4.若存在遗嘱,提交遗嘱原件,证明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其他能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如被继承人对自己尽赡养义务的认可、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声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