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其名下财产并进行处置用于赔偿。
(二)若逃逸者暂时无财产执行,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有财产时恢复执行,同时受害者可申请司法救助获经济补偿。
(三)若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受害者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
(四)符合条件时,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相关费用,后续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逃逸者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