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应明确申请强制执行时效为两年,按法律文书履行情况确定起算点: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生效日起算。
(二)要留意时效状态,若无中止、中断情形,务必在两年内申请执行,防止法院不受理。
(三)若出现时效中止、中断情况,如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效会重新计算,可利用此规则保障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