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签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通过这些文书了解原告的诉求和事情的来龙去脉。
(二)准备答辩状,依据实际交易情况,针对原告的主张提出自己的看法,像已支付部分货款、货物有质量问题等都可说明。
(三)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送货单、对账单、付款凭证等,以此来支撑自己的观点。若有需要,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四)按法院通知准时参加庭审,庭审中遵守纪律,有序地陈述观点、出示证据并进行辩论。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聘请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