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审理程序对应的审结时间。若适用简易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以此预估大致时间。
(二)关注宣判方式。当庭宣判的,在十日内会收到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会立即收到判决书。
(三)考虑案件实际情况。若案件复杂,拿到结果时间可能更久,需做好心理准备,同时保持与法院的沟通,了解案件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