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先确定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双方共同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是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有偿还责任;若仅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保留证据。当债权人要求另一方偿还时,另一方要保留借款未用于家庭开销等相关证据。
(三)积极应诉。若面临诉讼,用保留的证据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