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判刑与缓刑考验期时间相同,只要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无新罪、漏罪,也未违反监管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可正常适用缓刑。
(二)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需撤销缓刑,对新罪或漏罪判决,再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罚。
(三)违反缓刑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会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