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条约定还款日期且已过两年,未超三年诉讼时效,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追讨借款。
(二)若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先书面或口头要求债务人还款并保留证据,若债务人明确拒绝,从拒绝时起算三年诉讼时效,之后可在时效内起诉。
(三)若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债权人要尽力收集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如债务人同意还款的书面承诺、催款记录等,再向法院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