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继承顺序,先看是否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则由其分配死亡赔偿金,没有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分配。
(二)分配方式一般是均等分割,不过各近亲属可协商不均等分配。
(三)考虑与死者的生活和经济关系,和死者共同生活且经济依赖死者的近亲属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可少分或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