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债权人举证: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时,若债权人要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就必须证明此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
(2)举债方举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若举债方主张这属于共同债务,那么其需要证明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另一方事后对该债务进行了追认。
(3)非举债方举证:若非举债方不认可该债务为共同债务,就可以提供证据,比如证明该债务发生时家庭并无相应支出需求,以此说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证明债权人与举债方明确约定这是个人债务。
提醒:离婚案件债务举证责任分配复杂,不同情况需收集不同证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