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明确写出双方信息、仲裁请求以及事实理由。
(二)准备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资格证明材料。
(三)准备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此证明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四)准备证据材料来支持仲裁请求,证据要附上证据清单,写清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
(五)若委托他人代理,要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相关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