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可自行协商,签订债务分担协议,约定某笔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此协议在夫妻内部有效。
(二)若一方能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并非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且债权人知晓该情况,债务可认定为个人债务。
(三)在法院裁判阶段,若能举证债务为个人债务且符合法定情形,法院会将共同债务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