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方面:若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无法参加开庭,应提前与法院沟通申请延期审理,避免按撤诉处理;若已按撤诉处理,之后仍想维权可再次起诉。
(二)被告方面:收到传票后应积极参与诉讼。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开庭,提前和法院沟通申请延期;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若不属于必须到庭情形,法院会缺席判决,该判决与正常判决效力相同;若属于必须到庭情形,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拘传强制其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