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主犯,因其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会按照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盗窃30万元以上的犯罪进行处罚,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但初犯情节可作为酌情从轻量刑的因素。
(二)对于从犯,由于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会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同时初犯情节也在考量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