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具有合同效力需要根据如下情况区别对待。
1,权利人不认可的,属于无效合同,没有合同效力。
2,属于待定合同效力的情形,经权利人确认的属于有效合同。《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3,善意第三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善意取得。具有合同效力,《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