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即使仅登记男方名下,因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在均等分割基础上,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双方可先协商房产分割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决。
(二)若购房资金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其名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若另一方想参与分割需证明对该房产有出资或对房产增值有贡献。
(三)若男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因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离婚时房产均等分割,可协议分割房产,如一方获得房产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