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离婚冷静期规则,离婚冷静期是30日,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
(二)若在冷静期内不想离婚了,任何一方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撤回申请。
(三)等冷静期30日届满后,要在接下来的30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