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较多家务劳动方面
可以提供日常家务劳动的记录,像家政服务订单、购买清洁用品的购物小票,还可让邻居、物业人员等提供证人证言,证明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事务。
(二)抚育子女、照料老人付出较多方面
提供孩子的教育记录,如家长会签到表、学费缴纳凭证,老人的就医记录、护理协议等,以此证明自身在家庭生活中的贡献。
(三)其他方面
双方关于家庭事务分工的聊天记录、邮件等也能当作证据使用。同时,证据需真实、合法且与案件相关,才能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