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普通的结婚摆酒席费用,由于属于消费性支出且已实际消耗,离婚时一般不能要回,所以建议不要试图主张返还这部分费用。
(二)若认为摆酒席费用属于婚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或彩礼性质,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符合法定返还情形,比如证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