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违约金纠纷,双方可积极协商,在自愿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接受法院调解,无论违约金数额多少都有调解可能。
(二)当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时,可向法院主张适当减少,法院会综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因素,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裁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