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二)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院受理申请后会查询债务人名下财产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债权人可提供债务人财产线索协助执行。
(三)关注债务人是否构成犯罪。若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债权人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四)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债务人。债务人被列入该名单后,在出行、信贷、任职等多方面受限,以此促使其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