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子赠与过户给子女后通常不能要回,但在子女不履行附义务赠与的约定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下,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撤销赠与要回房屋。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赠与行为完成且财产权利转移后不可随意撤销。房子过户意味着财产权利已转移,通常不能要回。然而,若为附义务赠与,子女不履行约定义务,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但房子已过户就不再适用此规则。当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时,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若因受赠人违法行为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如果您在房屋赠与方面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