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到有毒有害产品的维权方式:一、立即停止使用并保留证据。保存产品实物、包装、购买凭证(小票或电子支付记录)、产品照片。二、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12315),举报该产品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或产品质量法。三、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产品含有毒有害物质且商家明知而销售,可能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四、民事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明知是不合格食品仍销售的,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十(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五、如果造成人身伤害:保留医院就诊记录和诊断证明,向商家主张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赔偿。请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尽快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