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想解决劳动争议,可自主决定是否申请劳动仲裁。一旦一方申请且被受理,另一方要积极参与仲裁程序,避免因缺席导致不利的缺席裁决结果。
(二)仲裁结果出来后,若在规定时间内双方都没向法院起诉,裁决就生效了。生效后双方都要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遇到部分“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要按裁决执行,而劳动者仍有起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