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挪用主体性质,若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若为国家工作人员,向监察机关报案。
(二)公司内部启动调查,固定资金流向记录、财务凭证等证据。
(三)确定挪用人员后,要求其立即归还挪用款项。
(四)若对方主动归还且情节较轻,公司按规定决定是否继续追责;若不归还,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并退还公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