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多等级伤残赔偿时,采用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在最高伤残等级赔偿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计算,而非双倍赔偿。
(二)若一处十级为主要伤残,另一处十级附加指数通常在2%-5%,各地规定有差异。
(三)用主要伤残等级对应赔偿比例加附加指数确定最终赔偿比例,再乘赔偿总额得出赔偿金额。
(四)赔偿还涉及医疗费、误工费等项目,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