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二)分割共同财产时,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三)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四)结合财产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标准进行分配。
(五)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