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原告7日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按撤诉处理,程序终结;若日后想离婚,需重新起诉。被告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相关诉讼请求,合并审理时分别减半收费,未按时缴纳则相应反诉、请求按撤诉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原告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须交纳案件受理费。若逾期未交,法院会裁定按原告撤诉处理,其此次提起的离婚诉讼程序就结束。若之后还想离婚,只能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时,他们分别要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同样如果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费用,反诉和相关诉讼请求也会被按撤诉处理。这体现了法律程序中费用缴纳的规范性和重要性。如果遇到类似法律问题,不确定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