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欠款方积极协商,用书面函件或会议记录确定工程完成状况、欠款数额和还款时间,和平解决问题。
(二)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让其依规对欠款方调查处理。
(三)尝试第三方调解,借助中立机构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四)上述方法无效时,准备施工合同、工程验收文件、结算凭证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五)为保障执行,可在诉前或诉中申请财产保全。
(六)若觉得法律程序复杂,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