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误工费计算时间时,普通情况应以医疗机构的证明为准,也就是从受伤治疗起算到治愈不必休息之日。若因伤致残且持续误工,误工时间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二)主张误工费要准备好证据,像医院病历、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以此证实误工事实和时长。
(三)双方若对误工时间有争议,可申请司法鉴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就涉及误工费的赔偿,其计算需合理确定误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