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挪用公款70万已全部归还的情况,若用于非法活动,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严重,可能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向法院强调全部归还这一事实,争取从轻量刑。
(二)收集能证明挪用时间、用途等情况的证据,如资金流向记录、相关业务凭证等,帮助法院综合判定。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挪用情况,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